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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2021-12-01 12:04:00



        各州、市广电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云南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30日     

         

        云南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广电局的团结带领下,全省广播电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着成效。“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省广电系统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快发展,广电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广电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云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围绕广播电视“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面向全行业、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强化法治学习宣传培训,推动广电从业人员提升法治素养,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电,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广电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着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广大广电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省广电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着增强。广电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显着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质量全面提升,全省广电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着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人民对法治的需求为目标,始终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广电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云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广电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云南省广电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的建设,融入广电行业治理,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过程。

          ——坚持务求实效。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全省广电系统工作实际,总结发扬“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守正创新,补齐短板,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全省广电系统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广电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全省广电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民法典与广电行政管理的关系、民法典对广电行业发展的影响等内容角度,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法治频道频率加强对全社会民法典教育,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优势、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

          (四)深入宣传广播电视和着作权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广播电视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着作权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推动广电系统各级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提高广电系统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对广电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与广电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统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与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旅游、消费权益保护、社会治安、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消防安全、边贸纠纷、退役军人保障、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大力宣传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强化边民教育管理,增强群众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民意识,有效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不断提升边境治理能力。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宣传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大力宣传“十四五”期间支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的法律法规。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

          (九)深入宣传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节约能源、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深入宣传与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与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我省广电行业驻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关于企业境外经营风险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驻在国(地)法律宣传,积极对来滇、在滇从事广电业务的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一带一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十一)深入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防治、农业灾害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法典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污染防治的相关条款,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提升广电行业人员法治素养

          (一)加强广电行业管理人员法治教育

          落实广电行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广电行业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广播电视、着作权等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内容。牢固树立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健全完善网络在线学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管理服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案例教育活动。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现场旁听法庭庭审或者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活动。

          (二)加强广电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完善普法长效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相关人员入职、考核、考评、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广播电视、着作权等行业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其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及预防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

          (一)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密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探索建立健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广电普法,坚持法律学习与执业纪律、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学习紧密配合衔接,坚持从小事抓起,引导广电行业人员提高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不断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思想意识。

          (二)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紧密结合

          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系统和百县万村示范工程、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等配置的广播设备,面向群众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繁荣广电法治题材文化作品创作,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参加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挖掘、宣传云南法律文化历史代表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以讲好中国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广电法治国际交流,宣介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贴近中国实际、贴近国外受众,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三)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拓展社会各方参与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过程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并在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对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前的宣传工作。

          把普法融入执法、管理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全过程,注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结合案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依据的普法培训,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等重要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管理制度,在规范依法运营、依法管理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广电行业人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认同法律结果。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推动各州(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至少建立一个本地释法栏目,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推动法治教育与行业治理紧密结合

          推动广电行业依法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等行为规范,实现广电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广泛开展广电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视听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视听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视听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五)推动传统方式与智慧方式紧密结合

          用“数字”为普法赋能、提质、增效,打造智慧广电普法新高地,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加强广电音视频普法内容制作,逐步建立广电普法作品库。进一步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继续推进网络在线学法、法纪知识竞赛等活动。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提高法治题材作品的质量,推动法治公益广告刊播。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为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贡献广电力量。

          (六)推动行业普法与社会普法紧密结合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进一步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广电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广电从业人员学法用法的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

          在履行好广电行业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广电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素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广电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广电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十分之一,适时建立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抽查机制。

          (七)推动日常普法与专项普法紧密结合

          创新开展广电普法系列活动,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频率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本单位工作重点,科学制定五年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

          省广电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广播电视系统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法治教育与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广电行业间协作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省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作为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推动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事宜,以及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内法规宣教工作;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干部法治学习情况考核和各项业务培训中法治培训内容的总体规划;省局宣传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的普法宣传;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法治公益广告的刊播;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负责指导协调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普法宣传。省局其他处室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州(市)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参照省局普法责任分工情况落实各部门相应责任。

          (三)强化保障工作

          加强人员保障。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广电普法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兼职普法人才队伍,提高全省广电系统普法的专业化水平。

          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单位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普法项目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省广电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强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好的经验和亮点工作及时向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加强评估检查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省广电局将根据广电总局部署,组织各州(市)广电行政部门开展行业内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总结验收;根据省普法办部署,组织省广电局各处室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在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广电局将根据“八五”期间广电普法任务落实情况,积极向广电总局、省普法办择优推荐单位和人员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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